第一章 總則
本辦法適用于本鎮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以下的財政性、集體性資金建設工程項目(內容包括:土建、裝修裝潢、市政、道路、綠化、水利設施等)。
第二章 職責分工
開辦網站構建該項目 該項目工作官員團隊,由縣長任負責人,主抓網站構建副縣長任副負責人,組員為規建辦主管、不需要所院長、經發中主管、立案中主管、城運中主管、城建機構營銷經理。
分設業務管理工作企事業機構(規建辦)、業務施行企事業機構(城建司)、業務流動資金審核員和撥付企事業機構(財政部門所、經發學校)、當今社會有保障和安全性高查企事業機構(授理學校、城運學校)。
第三章 項目立項
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由各業主單位根據議事制度規范程序,報鎮業務主管部門、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并報經項目管理領導小組副組長審批同意,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還需項目管理領導小組組長審批同意,經管理單位出具開工報告后實施;
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提交鎮長辦公會議集體討論,同意后由項目管理領導小組副組長、組長審批后實施;
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含200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提交鎮長辦公會議集體審核,并提交黨委會集體討論,同意后由項目管理領導小組副組長、組長審批后實施。
第二類的售后服務于質量業務包括中后期資訊、方案、財務工作監理員單位、頂目 監理員單位、頂目招標代里、物探等的售后服務于質量類業務。頂目 中有區政府性購置的業務按《泖港鎮區政府性購置的售后服務于質量菅理有效的方法》、《泖港鎮低額的售后服務于質量購置菅理有效的方法》各種相關約定實行。
第四章 項目報建
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的建設工程項目,經審批同意后,根據松江區相關文件要求,辦理報建及其他相關手續。
第五章 項目承發包
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設計方案或工程量清單、資金估算等相關資料需提交財務監理核定,出具預審意見,核定限價。
第六章 項目合同簽訂
施工單位確定之日起10日內簽訂施工合同、安全協議、廉政協議等,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開、竣工時間等,作為工程驗收、結算、總體評價的依據。合同中必須明確預留合同價3%的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后一個月內付給施工單位。
第七章 項目管理
大型業務開始進行開建。鋪設公司具備著鋪設標準,備上開始進行開建前,由大型業務方法公司、制定一個公司、顧客公司、過程中監理機構公司準許之后才可開始進行開建。
樓盤工作工業建設工業監理部門。來說架構復雜性、土建工作困難大、安全性追求高的樓盤,由樓盤推進企業企業下令讓工作工作工業建設工業監理部門企業企業對樓盤使用工作工業建設工業監理部門,工作工作工業建設工業監理部門企業企業須雇傭兼備特定專業方法職稱的方法員工使用現場政府監管。
進行風險防控。由創業項目經營企事業單位名稱結構機構履行全歷程風險防控,并結構機構開工儀式前設計圖紙會審、技術交底,浮動期結構機構進行檢測。由創業項目使用企事業單位名稱責任人工地經營、進行品質、安全性抗氧化等風險防控本職工作,甚至結構機構創業項目的檢驗、審價及結帳等。
第八章 項目驗收結算
建設工程項目公程檢查預驗。建設工程項目公程交工后,由方案企業組織機構監管企業、客戶企業、建筑施工、制作、監理組織、施用企業等方案建設工程項目完工檢查預驗,檢查預驗合適后,才可申請建設工程項目公程結賬及竣工施用。
施工審價。很多施工項目對賬審價由鎮經發重心登記后施工送審,并按品種登記后價格多少通過資產對賬。出納建設工作監理在開據首次審價匯報前,須將審核具體意見調查問卷至建成施工項目工作管理官員隊伍,經消費者單位名稱查證后,得以開據首次匯報。
賬款繳納。苛刻依據合同說明約定的繳納過程款,由創業項目財力審計和撥付廠家審計過程款的繳納進展情況和金額才。
相關文件(jian):關于印發《泖港鎮小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